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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文字解读】《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22
【文字解读】《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22 17:59 来源: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科 字号:[默认 超大]

2025年5月20日,市医保局印发《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池医保秘〔2025〕1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按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国家医保局按照“分类规范、分批发布、压茬推进”的方式编制各临床学科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名称要素统一、内涵边界清晰、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计价体系,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省医保局对照国家医保局编制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对我省现行的器官移植手术、量表评估、中医针法、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并制定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出台《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市医保局对照规范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本地区的项目价格。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国家统一的立项指南要求,对器官移植手术、量表评估、中医针法、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公布新项目与老项目之间的映射关系,明确以临床价值和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让规范整合后的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医保局按照省医保局要求,2025年5月12日起草了《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5年5月12日-5月19日征求了各县(区)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意见和市医保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的意见。经过修改和完善,2025年5月20日,形成了本市《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规范整合器官移植手术、量表评估、中医针法、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制定项目价格。

五、主要内容

(一)规范整合价格项目。

1、对照《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停用“精神科量表测查”等17个价格项目,统一整合为“临床量表评估(自评)”、“临床量表评估(他评)”2项。以“得出评估结论”作为一个完整计价单元,医疗机构为得出准确结论需要应用1份或若干份量表的,按照评估条目的总数计费:评估条目数为0-20的按照甲类评估收费,条数为21-40的按照乙类评估加收,条数为41-100的按照丙类评估加收,条数大于100的按照丁类评估加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符合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等准许使用的临床量表进行的评估医疗服务,均可按量表评估类价格项目收费,不再区分量表的诊疗类别,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

2、对照《器官移植环节手术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将“翼状胬肉切除+角膜移植术”“异体肾移植术”等19个价格项目,规整为“心脏移植术、肝脏移植术”等1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不摘自人体的器官,包括但不限于动物器官、机械器官,以及3D打印等技术人工制造的器官的移植手术,设置“异种器官”扩展项。

3、对照《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将“穴位贴敷治疗、中药熏洗治疗”等25个价格项目,规整为“中药贴敷、中药吹粉、中药烫熨”等18项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计价单位由原来的每“创面”“部位”规范统一为“次”。新设“中医锐性清疮”体现中医在创面处理方面的独特优势。

4、对照《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将“耳穴压丸治疗、锋钩针”等46个项目,规整为“常规针法、特殊针具针法、特殊穴位(部位)针法”等10项中医针法类项目。将芒针、火针等不同针刺方式统一归入“特殊针具针法”,新增“仪器针法”支持电热、磁疗等现代科技与传统中医结合的创新成果转化,同时设置“主任医师加收30%”和“副主任医师加收20%”,拉开不同职称医师间的技术等级差价。

5、对照《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将按部位、按手法、按器具计费的84个项目规范整合为18项:将“艾条灸治疗”等12个项目规整为“悬空灸、铺灸”等4个灸法格项目;将“普通拔罐治疗”等7个项目规整为“中医拔罐、中医走罐”等3个拔罐项目,新增“中医闪罐”,将药物罐、火罐、真空罐、磁罐、电罐等各类拔罐整合为“中医拔罐”;将“颈椎病推拿治疗”等65个项目规整为“头面部疾病推拿、颈部疾病推拿”等11个推拿项目,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原则,以解决患者疾病为最终目标,以治疗各部位疾病为目的实行按次计费,不仅体现劳动价值更体现技术价值。

(二)明确医保支付范围。

规整后的60个项目,47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2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量表评估类2项均按甲类管理;移植类项目:肝脏移植术、肾脏移植术、角膜移植术、供肝切取术、供肾切取术等5项按甲类管理,其余7项按丙类管理;中医外治类项目:中药贴敷、中药吹粉等14项按甲类管理,中医熏洗按乙类管理,中药泡洗、中医锐性清疮、砭石疗法3项按丙类管理;中医针法类项目:常规针法、特殊手法针法等9项按甲类管理,特殊针具针法按乙类管理;灸法拔罐类7项均按甲类管理;推拿类项目:头面部疾病推拿、颈部疾病推拿等10项按甲类管理,乳房疾病推拿按丙类管理。

六、创新举措

(一)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符合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等准许使用的临床量表进行的评估医疗服务,均可按量表评估类价格项目收费,不再区分量表的诊疗类别,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

(二)将芒针、火针等不同针刺方式统一归入“特殊针具针法”,新增“仪器针法”支持电热、磁疗等现代科技与传统中医结合的创新成果转化,同时设置“主任医师加收30%”和“副主任医师加收20%”,拉开不同职称医师间的技术等级差价。

(三)新增“中医闪罐”,将药物罐、火罐、真空罐、磁罐、电罐等各类拔罐整合为“中医拔罐”。

七、工作要求

(一)规范整合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项目所标注价格为医保基金最高支付标准。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部门协调,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指导各医疗机构做好政策落地实施。

(三)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规范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 6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医保局反馈。

八、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查衍

联系电话:0566-3387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