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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部门信箱
信件标题
新生儿医保
来信人
陈**
来信时间
2022-01-07 17:50
信件内容
我的小孩是2021年11月出生的,现在两个月,小孩 出生后住院了一段时间。政策文件显示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是可以补交医保的,请问这个医保费用怎么补交,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回复部门
市医保局
回复时间
2022-01-10 11:1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我市现行新生儿医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具体补缴手续请咨询当地县区医保经办机构:

    贵池区专线电话:0566-2027808

    东至县专线电话:0566-2550036

    青阳县专线电话:0566-5030556

    石台县专线电话:0566-6029326

    九华山风景区专线电话:0566-282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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