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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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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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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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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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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17: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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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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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是2021年11月出生的,现在两个月,小孩 出生后住院了一段时间。政策文件显示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是可以补交医保的,请问这个医保费用怎么补交,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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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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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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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0 1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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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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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我市现行新生儿医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具体补缴手续请咨询当地县区医保经办机构: 贵池区专线电话:0566-2027808 东至县专线电话:0566-2550036 青阳县专线电话:0566-5030556 石台县专线电话:0566-6029326 九华山风景区专线电话:0566-2821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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