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市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总额达1.63亿元,可节约群众医疗费用约1.18亿元。
高效推进集采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及省(省际)联盟集采任务,全年完成21个批次药品、31个批次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约定采购量分别为7579.75万单位、41.81万单位,实际入库量1.57亿单位、86.21万单位,完成比例分别为207.77%、206.16%,超额完成目标。
拓展集采覆盖范围。推动集采药品进入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提升集采药品可及性与便利性,缓解“购药贵”问题。全市新增61家公立基层医疗机构、1家民营医疗机构及8家零售药店纳入集采体系,让群众就近享受实惠。
实行结余留用激励。执行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将结余资金用于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绩效奖励,引导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促进合理用药,有效提升集采执行率与中选药品使用率,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全市累计拨付结余留用资金5批次600.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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