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市医保局持续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其兜底保障功能,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资助参保“精准”。细化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建立阶梯式资助标准,资助比例从50%至100%分档确定。2025年度,全市累计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6类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6.47万人、2316.2万元,实现重点群体“应保尽保”。
待遇保障“倾斜”。优化困难群众大病保险倾斜支付、依申请追溯救助政策,对规范转诊住院患者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2025年度,全市直接医疗救助25.74万人次、7349.12万元,重点对象救助比例达76.52%,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监测预警“动态”。建立困难群体信息交互和动态更新机制,常态化监测发现因病致困人员,定期推送达到监测标准人员信息至同级民政、农业农村部门,促进跨部门协同救助。2025年度,全市各级医保部门累计推送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预警信息428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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