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覆盖人群
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答: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2.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医疗救助?
答:医疗救助对象自身份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动态调出医疗救助对象自身份退出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3.哪些就诊费用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答:医疗救助实施单独定点管理,经基层首诊、转诊到市域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结算,在市域内非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医,或未经基层转诊到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属于医疗救助支付的部分由患者先行结算,凭票据到身份认定地医保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予以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到市域外临时异地就医应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原则上应选择就医地三级医保定点医院,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对自行外出就医、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市域外三级以下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4.哪些医院属于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池州市2026年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在池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可前往查阅。
二、资助参保
5.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财政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
三、门诊、住院费用报销
6.特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可以享受哪些报销?
答:(1)门诊、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政策与普通人群相同。(2)大病保险。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3)医疗救助。可报费用按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为90%、5万元年度救助限额进行报销。(4)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可报费用,按起付线10000元、救助比例为50%、5万元年度救助限额进行报销。
7.低保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可以享受哪些报销?
答:(1)门诊、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政策与普通人群相同。(2)大病保险。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3)医疗救助。可报费用按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为75%、5万元年度救助限额进行报销。(4)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可报费用,按起付线10000元、救助比例为50%、5万元年度救助限额进行报销。
8.返贫致贫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可以享受哪些报销?
答:(1)门诊、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政策与普通人群相同。(2)大病保险。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3)医疗救助。可报费用按起付线1500元、救助比例为70%、5万元年度救助限额进行报销。(4)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可报费用,按起付线10000元、救助比例为50%、5万元年度救助限额进行报销。
9.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可以享受哪些报销?
答:(1)门诊、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政策与普通人群相同。(2)医疗救助。可报费用按起付线3000元、救助比例为60%、5万元年度救助限额进行报销。(3)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可报费用,按起付线10000元、救助比例为50%、5万元年度救助限额进行报销。
10.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可以享受哪些报销?
答:(1)门诊、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政策与普通人群相同。(2)医疗救助。可报费用按起付线10000元、救助比例为50%、5万元年度救助限额进行报销。
11.救助身份认定前的医疗费用能否享受医疗救助?
答:主要因重大疾病被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身份认定前6个月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依申请追溯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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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0566-6028085、0566-6028165
九华山风景区:0566-28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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