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三定方案”等文件规定,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落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由局机关本级和直属1个事业单位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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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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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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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池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事业事业 |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1.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化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探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机制。探索推进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探索建立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针对性免除制度。
2.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全面做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管理。规范待遇保障清单管理。推进实施医疗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巩固扩大医保制度覆盖面。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等制度建设,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
(二)坚决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
3.完善医保扶贫政策体系。推进实施《安徽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按照国家局、省局部署,推进现行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回归到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框架。
4.扎实开展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稳定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完善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贫困人口参保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共享互认。
(三)纵深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5.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落实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效能。
6.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按照国家局、省局部署,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医保系统首要政治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将检查覆盖面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活动,依托媒体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大数据分析+现场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方式。
7.规范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医疗服务行为、医保基金管理等监督,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按照国家局、省局部署,推进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落实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四)深化药品、耗材集中招采机制改革
8.完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推进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
9.深化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落实《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10.规范医用设备采购程序,实现交易规则清晰,操作环节阳光,回款周期明确。
(五)探索完善医药服务价格调整机制
11.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思路,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12.健全医药价格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医药价格年度报告制度。加强药品价格监测监管,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
(六)深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3.推进多元复合式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按病种付费实施工作,提高按病种付费结算率。建立和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机制。
(七)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14.建立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做好新平台使用前过渡时期旧系统的运维工作。
(八)全面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
15.落实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在科学评估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收治。
16.继续做好牵头负责的4项民生工程任务(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中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17.加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管理。落实国家、省医保目录调整政策,及时将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8.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19.推进实施长三角地区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扩大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拓展与江苏、浙江两省之间的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联网工作,实现长三角一市三省双向直接结算。
20.做好医保经办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打造更加便捷的医保公共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在医疗保险领域应用,大力推行网上经办、掌上办事等服务模式。
(九)提升医保规划和法治化能力
21.做好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医保基金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和执行医保基金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做好医疗保障基金财务和统计工作,加强医疗保障政策运行分析和精算管理工作。
22.推进法治性机关建设。做好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考试等工作。对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推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十)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
23.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建设,树牢政治意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24.巩固扩大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总结主题教育中探索积累的经验做法,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为新的起点,扎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长效,把党的自我革命不断引向深入。
25.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能力。
2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围绕医疗保障重点改革、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开展宣传,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十一)发挥新时代医保职能优势
27.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不断提高医保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
28.落实双拥工作。积极履行市医疗拥军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充分发挥医疗保障职能优势,为全市双拥工作贡献医保力量。
29.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与干部综合考核挂钩,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寻找招商引资线索,全程对接服务招商引资项目。
30.完善工作制度,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信访、应急、安全、档案、议案和提案办理、政务信息、保密、妇女儿童、工会等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20年新纳入财政预算。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28.94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8.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28.94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万元,占1.07%;卫生健康支出1105.32万元,占97.91%;住房保障支出11.56万元,占1.02%。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保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8.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万元,占1.07%;卫生健康支出1105.32万元,占97.91%;住房保障支出11.56万元,占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0年预算12.0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 2020年预算1105.3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预算3.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01.5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和医疗保障政策管理、经办事务、信息化建设和其他医疗保障事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 2020年预算11.5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积金。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5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3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五、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池州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128.94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112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8.94万元,占100%。
七、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112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92万元,占24.0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857.02万元,占75.91%;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发展改革等支出。
八、关于20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按照规定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未实行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局机关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55.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含各直属单位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42.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是用于市本级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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